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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表示自己的生活是「白天紐約、黑夜巴黎」,王文華認為紐約代表了戰戰兢兢與不斷創新,巴黎卻永遠帶給他一種懷舊與慵懶的氣息。「你可以看到巴黎人在咖啡座聊天,但紐約人在咖啡館用電腦;紐約有人潮、鈔票、巴黎卻有味道、蛋糕。」對於一週只工作35個小時,大部分的人一年享有5週假期的巴黎人來說,享受生活成為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件事。

【巴黎費加洛2007年12月號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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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以上這段文字,立刻令我再次想起這個迷人的城市------巴黎。

熱愛到泰國、日本的人,未知會否容得下巴黎?今時今日,因歐羅大漲價,巴黎的消費也相對昂貴;她也不是個到處竟滿古靈精怪新玩意的地方。但卻是一個我很愛很愛的城市。

當年去巴黎旅行,每日都按旅遊書坐地鐵到不同的博物館、藝術館去,但卻經常在路途上被街角某間小店吸引著,就鑽進去逛,然後又逐家逐間店逛,最後不知自己身處何方。幸好巴黎有四通八達的地鐵(Metro),在市區幾乎每條路上都會讓你找到「Metro」的牌子,於是像某本旅遊書所講,「迷路時,走入Metro,再出來時便又是一條好漢了。」不明白這話意思的,去一轉巴黎,就會體會到當中的精確和貼切。

有人說巴黎的法國人很高傲,明明懂得說英文,也不跟你說英文。但我卻從來未遇過這些人,除了在LV店中。在路上、店中,我們遇上的都是很友善的巴黎人,特別在餐應中,不管是年青或是年紀老邁的待應,都會很有幽默感,殷勤服務外,還會細心問你對食物的意見,又會幽默地跟你開玩笑,令你的晚餐吃了非常愜意。回到香港,很難再享受到這些服務了。現今的香港食肆,那一間不是需要你「眾裡尋他千百度」,才會覓得待應的呢?而今時今日香港待應的態度嘛?嘿嘿嘿。

多年沒有再到巴黎,我亦無從稽考,巴黎的咖啡座是否不會有人邊喝咖啡、邊忙著用手提電腦。只是我一直覺得巴黎,或者可以再推廣到整個法國的食肆,都是很悠閒的。第一次到法國,是去康城公幹,那時每晚只有三、四小時的睡眠,大部份的晚上還要吃應酬飯,每一餐都想用牙籤撐著雙眼,讓其不要合上。終於有兩個晚上有幸可以自己和另一位同事自行解決晚餐,第一次離大隊用餐,我們竟去人一間法國餐廳,結果當晚我們用了三個小時才用餐完畢,那一晚,我們兩個累極的人,可以說是邊打蓋睡,邊等每道菜的來臨。結果第二次離開大隊,我們決定去吃越南菜,亞洲人果然是效率快捷了,一個小時就吃了一餐,那還是我至今認為是最好味的一頓越南菜。

後來兩次自由行到巴黎,第一次我和同者全程素食,吃得最多的是第十三區的一家越南人開的中式素菜館,那些餃子至今仍令我回味不已。我們之所以懂得找那素菜館,是因為我們所住那間名為是「Hotel」的店,其店主就是一名吃素的越南華橋。由於他皓愛香港電視劇,很喜歡捉著我們講廣東話,結果我們每個早上、晚上,就是不停和他東拉西扯地講廣東話。那時我們更在他的私人廚房煮飯,亦因此去了那裡的超級市場買菜,過了些我們自以為很巴黎人的生活。

有一晚這「Hotel」主人請我們到一間路邊咖啡座喝咖啡,時為深夜,那時坐在路邊看著街上那些古老建築物外亮起的黃澄澄燈光,只覺得晚上泡咖啡座,真的比泡卡拉ok、泡酒吧舒適得多。在香港我經已很少很少去所謂的「咖啡店」,因為遇上沒有水準的咖啡次數太多了,所以經已有點怕再進錯黑店。

到第二次,我開始回歸食肉者的行列,於是便吃遍了很多不同的餐廳,由於沒有再住上次的「Hotel」,多了自己在外面泡咖啡店的時間,於是更深深感受到,隨便一間咖啡店,那咖啡的水準都很高,和香港的相比,真的是天與地的距離。而這次食肉之旅,讓我晚上可以盡情地到法式餐應去享受那些,最低消費是三小時的晚餐。雖然我無錢去米芝連餐廳,也沒有吃血鴨,每一晚,從頭盤吃至甜品,當年只不過是每人HKD150的消費,就經已讓我感受到甚麼是奢華。但那奢華又不會像是在香港的高貴西餐應般讓人拘緊,反而巴黎的待應們體貼適心的服務,會讓你感到很舒適自在。

巴黎、巴黎,真的很想每年都來渡過一、兩個星期,只可惜我暫時仍未有這份奢華的條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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