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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「六四」,都覺得香港特別可愛,雖然我沒有去支聯會的「六四燭光晚會」,但打從心底裡尊重這個場合。畢竟,在中國領土上,只有香港和澳門可以公開悼念「六四」,原來「自由」並不是必然的。
每年都有不同聲音論「六四」,有人覺得還提這事就是和現實(現實嘛,就是「錢錢錢錢」囉)對著幹,就是激進!
可是,我愛「激進」,我做不到一個激進份子,所以就更敬佩他們的勇氣。
我只是個俗人,我又怕事,若社會上個個像我,那就慘了。幸好,社會上還有可愛的「激進份子」,他們常提出我們不敢提、不敢說、不敢做的事。有人說他們是搞事,我就覺得他們是社會上小不得的維他命。
老生常談中庸之道是最好,那麼中庸從那裡來,怎樣定?我覺得就是兩個極端衝擊下的產物,小了激進,這社會就再沒有反對聲音,大家都只能做順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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