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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王巨星劉德華的眾多歌中,我最愛的始終是《愛不完》。
當年的flat-mate有位和她相隔兩地的曖昧「男朋友」,某日「男朋友」寄來一盒錄音帶,上面所錄的全是情歌,其中一首就是《愛不完》。那時,很多人批評劉天王唱歌很粵曲腔,但唱這首歌時,他用了一種很溫馨細膩的深情唱法,難怪會被「男朋友」收歸為「追女歌」。這麼多年來,每次聽見都依然感到這歌非常好聽。
最近黎明翻唱這首歌,證明這首歌在很多人心目中,的而且確是很有份量的,而且亦證明了,劉天王唱得實在太好聽了。
黎明在唱片版的《愛不完》,像刻意地去唱一種很抽離飄忽的感覺,到了演唱會時,噢,《愛不完》和其他「四大天王」的歌一樣,被雷頌德改到面目全非,令人慘不忍聽。演唱會最後一首歌,是黎明唱張學友的《藍雨》,這首歌表面上聽沒有甚麼改動,也是黎明全晚唱得最好聽的一首。編曲真的可以主宰一首歌的好壞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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